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5
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M37010209254u0hn3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曹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曹县睿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M37010209254u0hn3;
2、项目名称: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3、项目地点:曹县汉江路东段;
4、项目规模: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处理规模暂定为3万吨/日,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0+二沉池+粉炭吸附池及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
5、设计进、出水水质标准
水质项目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PH | F |
设计进水(mg/L) | ≤400 | ≤160 | ≤260 | ≤50 | ≤60 | ≤4 | 6-9 | 4 |
设计出水(mg/L) | ≤30 | ≤6 | ≤10 | ≤1.5(3) | ≤10(12) | ≤0.3 | 6-9 | 1.5 |
7、招标范围: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日处理规模暂定为3万吨/日,委托运营服务费包括电费、药剂费、污泥处置及运输费、人工费、设备维修及维护费用、制造费(包含保险、劳保用品、安全生产费、委托化验检测费用、内部化验材料费、在线监测托管及备品费、防雷检测、变压器预防性实验检测、危废处理费、职业健康因素检测等费用)、管理费及合理利润;不包括大修重置费(如需发生重置费,乙方向甲方另行申请)、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控制价(费率) |
一 | 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备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25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 4.投标人近5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运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运营期内运营服务费利润率不得高于10% |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ZBWJ)
投标人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hzsjyzx.cn:50000/#/login)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WJ)。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HWTB/GCTB/FWTB)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曹县青岛路与富民大道交叉口北300米路西市民之家)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曹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曹县文化路西段路北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30—7081028
2、代理机构:曹县睿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菏街道北邵社区富民大道东段与青岛路交叉处东北角智慧家1号楼106室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9353004818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曹县城投集团招采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发布。
八、监督机构: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0—3211956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首页→国企采购平台”栏目《使用说明》办理数字证书(CFCA办理申请表),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A锁办理电话:15020110313。
2、招标文件一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详见中心网站“首页→国企采购平台→使用说明”栏目《投标人使用手册》。
4、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签到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编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曹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曹县文化路西段路北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530—7081028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曹县睿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9353004818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菏街道北邵社区富民大道东段与青岛路交叉处东北角智慧家1号楼106室 |
3 | 项目名称 | 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
4 | 项目地点 | 曹县汉江路东段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6 | 招标范围 | 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日处理规模暂定为3万吨/日,委托运营服务费包括电费、药剂费、污泥处置及运输费、人工费、设备维修及维护费用、制造费(包含保险、劳保用品、安全生产费、委托化验检测费用、内部化验材料费、在线监测托管及备品费、防雷检测、变压器预防性实验检测、危废处理费、职业健康因素检测等费用)、管理费及合理利润;不包括大修重置费(如需发生重置费,乙方向甲方另行申请)、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 |
7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服务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8 | 服务期限 | 八年 |
9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也可以采用电子保函(可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平台地址: http://hzsjyzx.cn/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的保险或者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等非现金方式代替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2)现金和非现金合计应不低于所投项目要求的保证金数额。 (3)采用保函或保险或担保代替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由相关银行或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因投标人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以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获取保证金账号,然后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意: ①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简单明确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 ②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 ③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注:银行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业务;不接受现金缴款单。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时到账以银行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超过规定时间到账的或信息填写错误被银行退回的,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 |
10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注:(1)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电汇方式缴纳,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的保险或者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等非现金方式代替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2)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按相关流程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运营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
1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
12 | 合格投标人需要上传的证件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与的);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社保证明; 4.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体现评审要素的项目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及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须将以上资格证件的扫描件附到投标文件中,以上证件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者视为无效投标人。评审委员会成员仅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确认其资格,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充说明,各投标人为自行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
13 | 现场勘查 | 不组织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6 |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 否 |
17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参加开标。投标人若解密失败或因自身原因无法解密的其责任自行承担。 |
18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
19 | 偏离情况 | 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2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21 |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 ◆ 经过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上传。 ◆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还需提供胶装的纸质标书五份,并加盖公章。 |
2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23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细则进行评审,完成评标后,择优推荐出不排序的定标侯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有效投标人为3-5名时,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6-10名时,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1名及以上时,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书面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在现有要求基础上,还应包括定标侯选人名单、各定标侯选人投标文件优点和缺点、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内容; 4、评标委员会在在评审结束前还需填写定标候选人奖项、荣誉、信誉表。 |
24 |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参加定标会议 | 评委组长或其他任意1名评委代表后期须参加项目定标会议,评委组长须在会议现场以书面形式汇报项目评标情况。 |
25 |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 | (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26 | 是否递补定标候选人 | R不递补:继续定标或重新招标; £递补: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其他有效投标人中依次递补; |
27 | 定标委员会 组建 | 由招标人按规定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 |
28 | 考察定标候选人情况 | 是否考察定标候选人: R不考察; £考察:考察小组人员由招标人确定;考察小组在定标会议召开前需要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并出具考察报告作为定标辅助。考察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考察时,对所有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 |
29 | 定标方法 | □集体议事法 ☑票决定标法 □低中选优定标法 |
30 | 是否由定标候选人向定标委员会进行答辩 | 否 |
31 | 付款方式 | 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项目正式运营次月起按月向乙方支付委托运营服务费,次月5日前,相关单位共同认定处理量,乙方向甲方提交运营服务费申请报告,甲方在收到运营服务费申请单后10日内支付运营服务费。 |
32 | 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运营期内运营服务费利润率不得高于10%。 注: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
33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34 | 电子招投标须知 | 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与电子供应商须知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电子供应商须知内容为准。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通过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下载相应的电子招标文件,并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加密时所用响应文件均只能使用同一把企业CA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加密后请使用投标客户端软件验证解密,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加密过程中损坏。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FWTB或HWTB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随时登陆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撤回响应文件。需要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时,必须先撤回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和CA签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4.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必须自带电脑、CA准时在线参加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供应商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若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5.《操作手册》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下载中心”栏目进行下载。供应商在使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或技术人员电话:15020110313。 |
35 |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6)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对于未开标的项目应暂停开标,对已在系统内评审的,也应立即停止。相关部门确认问题原因后,由于系统原因造成项目无法评审,可将系统内评审改为PDF版文件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妥善保密处理。 |
注:如项目发布澄清、补充、修改信息,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进行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 | ||
1.1项目概况
1.1.1曹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曹县睿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
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内容、质量标准:
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合格投标人需要上传证件
合格投标人需要携带并提交的证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无论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以下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70%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本公开招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服务合同;
(6)服务标准及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并将澄清、修改的内容通知各报价投标人。
2.2.2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工作的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发布。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不限于):
(1)报价函;
(2)唱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承诺书;
(6)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8)经营、服务方案;
(9)投标文件偏离说明表;
(10)评分证明材料;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2报价说明
3.2.1本项目委托运营服务费(含税)=甲方审定的运营成本×(1+X%)×(1+当期适用的增值税税率),X为中标价。
3.2.2委托运营服务费包括电费、药剂费、污泥处置及运输费、人工费、设备维修及维护费用、制造费(包含保险、劳保用品、安全生产费、委托化验检测费用、内部化验材料费、在线监测托管及备品费、防雷检测、变压器预防性实验检测、危废处理费、职业健康因素检测等费用)、管理费及合理利润;不包括大修重置费(如需发生重置费,乙方向甲方另行申请)、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
双方依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确认运营成本,根据合同约定服务费计算方式计算服务费,已付委托运营服务费与应付委托运营服务费的差额,由甲方在最近一个月的委托运营服务费支付时予以补偿或扣减。财务会计报告需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计入运营成本。
3.2.3投标人的报价要结合本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
3.2.4投标人的报价应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合理价格。
3.3报价有效期
3.3.1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质量标准及服务标准、技术标准及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2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具体开标流及要求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流程操作。
5.2.2网上交易:投标文件在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http://111.34.18.28:50000/虚拟开标大厅开启。
5.2.3所有资格性审查资料须按前附表要求递交,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交证件,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者作无效报价处理。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委组长或其他任意1 名评委代表后期须参加项目定标会议,评委组长须在会议现场以书面形式汇报项目评标情况。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6.5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定标候选人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6.7定标候选人的补足
公示期间,定标候选人放弃定标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定标条件,导致有效定标候选人少于规定数量时,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决定是否递补定标候选人。对于递补定标候选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不少于3日。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人数占比不少于一半,招标人主要负责人应当担任其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组成:(1)招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人员;(2)招标人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本项目选用定标成员库类别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对定标候选人的考察。定标会议召开前,由招标人(招标人组建的考察小组)围绕企业履约能力、拟派团队管理能力及水平、履约表现(记录)、是否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投标报价及价格构成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对定标候选人的合同履行能力特别是履约表现(记录)和风险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作为定标委员会择优确定中标人的参考依据。
7.4.1 招标人自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定标会议(如有异议、投诉的,异议、投诉处理期不计算在此时间内;如招标人组织质询、考察的,质询、考察期不计算在此时间内)。如因招标文件约定及其他特殊原因,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
7.4.2 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招投标过程有重大异议或被投诉的项目及其他认为需要的项目,定标会议一般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也可在招标人自行选定的具备影音记录条件及封闭保密的环境地点举行。
7.4.3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方式客观、公正定标,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4是否由定标候选人向定标委员会进行答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5.1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能履行合同等违法违规情形,招标人可以从余下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组织定标活动,或重新组织招标。
7.5.2 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应当从以下后续处理方式中选择一种,具体为:(1)
(1)继续定标;
(2)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后再定标;
(3)重新招标。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依法公示中标结果。
中标人不得无故放弃中标。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的,招标人可以在剩余定标候选人中,按照原定标程序和方案,组织原定标委员会重新定标,也可以重新招标。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或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代替中标结果通知)。
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9.1招标人应在定标会议结束后2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完成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及时向招标人、主管部门等提交招标投标归档资料。
7.9.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9.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9.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规分包。否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9.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更换。施工中,招标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时,可以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投标人在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所作登记的电话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畅通。失去电话联络,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的异议、投诉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开标过程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当场解答,投标人不得对已解答的异议再次进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联系方式和地址见招标公告。
如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处理不服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予答复的,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的)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社保证明 | ||
企业类似业绩 |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体现评审要素的项目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及其他证明材料) | ||
书面声明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
信用记录 | 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服务期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服务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上条款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或多项不响应者,将作无效标处理。 |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
价格 部分 | 投标报价 (10分) | 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100。 |
资信部 分 (10分) | 类似业绩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污水处理站运营业绩) (1)日处理量5000m³(含)-10000m³运营业绩每个得1分。 (2)日处理量10000m³(含)-30000m³运营业绩每个得2分。 (3)日处理量30000m³及以上运营业绩每个得 3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须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到投标文件中,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同一个合同下的多个水厂不重复加分,资格业绩不计入加分项。 |
人员配备 (4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运营维护人员中的维修人员具有电工证得1分;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2025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以上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附到投标文件中。 | |
技 术 部 分 (80分) | 运维方案(20分) | 针对该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及规程、规范,服务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现状分析;②项目运行管理方案;③水质管理方案;④日常巡检运行维护方案⑤职业健康管理等内容,以上5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4分,满分20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12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②安全管理措施;③安全操作规程;④安全管理制度等。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2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应急处理方案(12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水质异常应急预案;②设备故障应急预案;③突发特殊情况应急预案;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2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设备维修保养方案 (9分) | 为确保本项目设施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行,制定详细的维修养护方案,包含:①设备故障报修②事故管理③电气设备、实验设备等的日常维护保养与检修等。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3分,满分9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人员培训和考核 (12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运营需求,包含:①各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②在岗培训③安全培训等④考核标准制度及方案,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最高得3分,满分12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服务能力承诺(15分) | 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服务承诺,包括①运行过程中水质达标②设备运行保障③应急与安全管理④服务透明度与合规排放⑤运营过程中责任与监督。以上5项内容完整、实用、符合项目实际提供相关承诺每提供一项最高得3分,满分15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备注:投标人需将以上加分材料的证书附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予加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定标侯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有效投标人为3-5名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6-10名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11名及以上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若排序时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排名,报价也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排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予以否决处理。
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1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2 投标人总计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资信部分得分;投标人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对该投标人计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报告应写明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优缺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定标方法 | £集体议事法 R票决定标法 £低中选优定标法 £其他: |
2 | 定标规则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 R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委员会成员在定标候选人中选择1家进行投票,推荐的得1票,最终按推荐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人。票决中出现推荐得票数相同以致影响中标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得票数最高且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将被确定为中标人(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再次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为中标人)。 □票决定标法(逐轮票决):分为两轮。定标规则具体如下: 第一轮,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中选择3家进行投票,按累计得票数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票数高的3家进入第二轮。定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轮的定标候选人选择1家进行投票,推荐的得1票,最终按推荐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人。 票决中出现推荐得票数相同且影响第二轮入围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得票数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报价较低的依次入围第二轮(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报价相同的单位再次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入围第二轮),直至入围家数满足3家;票决中出现推荐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得票数最高且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将被确定为中标人(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报价相同的单位再次进行投票,得票数高的为中标人)。 £低中选优定标法:是指定标委员会对各定标侯选人复核审查无异议后,按照中标侯选人报价相对平均值较低的价格竞争方法, 综合考虑中标侯选人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过往业绩 (含业绩影响力和难易程度)、 信用评价情况等方面,合理选择中标人: (1)定标委员会对所有定标候选人进行复核,选择定标候选人中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依据评标阶段确定的基准价)的企业,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对所有进行第二阶段评审的候选人横向比较,按照以下因素进行评审赋分:1)企业规模、2)资质情况3)专业技术人员、4)财务状况、5)过往业绩与履约情况、 6)技术实力情况;其中最好的得15分(情况基本相同的可并列,得相同分数),以后按每低一个档次少得一分的规则赋分; (3)分别汇总每个定标候选人的各项因素得分,总分最高的即可确定为中标人。 £其他: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见前附表。
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定标委员会可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定标:
(1)招标人介绍定标程序及须知,定标成员签署承诺书;
(2)招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
(3)评标小组代表或招标人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提醒注意事项等;
(4)招标人结合对定标候选人的考察、质询及相关资料,汇报各定标候选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
(5)招标人对上述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汇报内容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说明;
(6)定标委员会成员提出疑问,相关人员解答;
(7)非定标相关人员离场(不含监督小组等工作人员);
(8)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9)形成定标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1)企业实力(企业规模、资质情况、财务状况、技术实力情况)、投标报价;
(2)履约可靠度、服务便利度;
(3)合同稳定性、质量安全保障性、劳资纠纷可控度;
(4)承接招标人过往项目的履约及配合情况;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能力与履约水平;
(6)服务方案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
(7)定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因素等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然后由定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本招标项目定标规则详见定标办法前附表。
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定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如涉及)
二、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
三、定标情况
四、定标结果
五、澄清事项纪要(如涉及)
六、定标过程中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涉及)
七、定标监督情况(如涉及)
(参考文本)
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
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 -
曹县水处理厂项目
委
托
营
合
同
甲方:曹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2026年 月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曹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 乙方: 。
1.3 本项目: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1.4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合同,即由双方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所签订的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1.5 运营日: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运营日为甲方向乙方完成移交,乙方正式接收运营的时间。双方签订《移交备忘录》,且项目环保验收合格之日。
1.6 运营年:指运营期内的自然年。若实际运营起始时间至首个自然年末未满一个自然年,该自然年的成本监审计算区间为:甲乙双方完成移交并签订移交备忘录、乙方正式接收运营之日起,至首个自然年末止。
1.7 合同价款:根据本合同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运营服务费(含税)。
1.8 运营期:指乙方自正式开始运营之日起至运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1.9 正向移交: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移交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等,乙方予以承接等工作的总称。(甲方按《资产移交清单》将项目固定资产、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完整移交给乙方,双方验收确认的全过程)
1.10 移交回转: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移交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等,甲方予以承接等工作的总称。
第二条 管理运营项目概况、范围及内容
2.1 项目概况: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暂定为3万吨/日,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0+二沉池+粉炭吸附池及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
2.2 本项目运营范围: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暂定为3万吨/日。
2.3 运营维护内容
2.3.1 乙方负责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日常运营工作,保证出水水质及噪声、大气等环评要求指标达标,污泥处置依法合规。
2.3.2 乙方负责厂内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保证设备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2.3.3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3.4 《运营期绩效评价表》中约定的其他运营维护内容。
第三条 管理运营权、管理运营期及运营维护标准
3.1.管理运营权
3.1.1甲方依据本合同以管理运营的方式授予乙方在管理运营期内运营项目设施的权利,乙方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即在管理运营期内,乙方负责按照谨慎运营惯例、适用法律和本合同规定运营、管理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满足绩效考核和环保标准,并向甲方收取管理运营服务费;按照提交的运营维护手册和维护计划对项目设施进行维护。
3.1.2双方在签订管理运营合同之后,双方拟定本项目移交清单,甲方按照移交清单将本项目所属设施正向移交给乙方,双方签订《移交备忘录》;乙方对所接收运营资产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保持运营资产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在管理运营期满时,乙方按照原移交清单将本项目所属设施反向移交给甲方。
3.1.3乙方在管理运营有效期内拥有项目的管理运营权,并应在管理运营期内自行承担约定的责任和风险。
3.2管理运营期
3.2.1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管理运营期从双方签订《移交备忘录》,且项目环保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共 八 年。若在运营期内社会投资人以特许经营模式中标本项目,则委托运营期自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中标人进场之日(特许经营项目中标方进场后,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结清所有相关费用)止。
3.2.2本合同管理运营期期满结束时,甲方授予乙方的管理运营权终止。如乙方通过甲方依照本合同和适用法律所组织的各项审核,且经过甲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取得本项目新一轮管理运营权的优先权。
3.3运营维护标准
3.3.1项目设计水质
(1)项目设计进、出水水质如下表:
设计进、出水水质标准
水质项目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PH | F |
设计进水(mg/L) | ≤400 | ≤160 | ≤260 | ≤50 | ≤60 | ≤4 | 6-9 | 4 |
设计出水(mg/L) | ≤30 | ≤6 | ≤10 | ≤1.5(3) | ≤10(12) | ≤0.3 | 6-9 | 1.5 |
(2)进水水质超标的处理
(1)进水水质风险:任何一种进水主要水质指标(除pH)超过项目设计进水水质指标10%以内(不含10%),视为此种超标在污水处理厂正常处理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保证出水水质符合设计标准。
(2)任何一种进水主要水质指标(除pH)超过项目设计进水水质指标10%(含10%)及pH指标超过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视为进水水质超标。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及主管部门报告。进水水质超标后,经乙方按照正常流程处理后,项目出水水质仍无法达标的或乙方采取减量处理、暂停处理污水的,乙方不承担出水不达标违约责任,运营服务费应按约定正常支付。由此带来的监管部门处罚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配合。
(3)工业重金属、有毒物质导致活性污泥中毒或死亡的,甲方给与乙方污泥培养恢复期,恢复期不计入考核,污泥培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3.3.2污泥排放标准:按设计排放标准执行。对产生的污泥规范收集、储存、处置,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及排污许可证要求。污泥处置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要求执行,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30日确定固定处置点。
第四条 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4.1乙方要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运。运行效果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排放标准要求。
4.2因需要改造、更新环保设施,或因环保设备维修需暂停环保设施运行,或因事故需停运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3乙方应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等能够反映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必要材料。
4.4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及县环保部门。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5.1委托运营服务费
5.1.1本项目委托运营服务费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5.1.1.1委托运营服务费(含税)=甲方审定的运营成本×(1+X%)×(1+当期适用的增值税税率),X为 。
5.1.1.2运营成本审定服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委托运营服务费说明
5.2.1委托运营服务费包括电费、药剂费、污泥处置及运输费、人工费、设备维修及维护费用、制造费(包含保险、劳保用品、安全生产费、委托化验检测费用、内部化验材料费、在线监测托管及备品费、防雷检测、变压器预防性实验检测、危废处理费、职业健康因素检测等费用)、管理费及合理利润;不包括大修重置费(如需发生重置费,乙方向甲方另行申请)、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
5.2.2甲、乙双方确定本项目运营成本暂定为:¥1.00元/立方米(大写:壹元每立方米);每月的暂定运营成本为:¥9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5.2.3双方依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确认运营成本,根据合同约定服务费计算方式计算服务费,已付委托运营服务费与应付委托运营服务费的差额,由甲方在最近一个月的委托运营服务费支付时予以补偿或扣减。财务会计报告需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计入运营成本。
5.2.4委托运营服务费计费时间自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5.3前期费用的认价及支付
5.3.1试运营期费用据实结算,不计提利润,试运营期限自乙方进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日历天;费用经甲方成本核算后支付,核算期限不超过90日历天。如试运营期内,乙方出水无法取得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证明,甲方不再支付试运营期内的调试费用,由乙方自行垫付,甲方协助乙方追究相关方责任,并由相关责任方将此部分费用支付给乙方。甲方负责组织相关参建主体,与乙方共同签订协议约定该事项。
5.3.2开办费专项用于办公桌椅、办公设备、空调、文件柜及化验室设备、食堂设备厨具等采购,采购前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5.3.3开办费在运营期内按月摊销,纳入运营服务费按月同步支付。若提前终止委托运营,甲方将剩余未付的开办费在乙方退出之日起半月内一次性付清。
5.4委托运营服务费的支付
5.4.1甲方应从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正式运营次月起按月向乙方支付委托运营服务费,次月5日前,相关单位共同认定处理量,乙方向甲方提交运营服务费申请报告,甲方在收到运营服务费申请单后十(10)日内支付运营服务费。逾期未付,按照合同8.1条承担违约责任。
5.5付款方式及发票
5.5.1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汇款,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委托运营服务费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税务机关和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责任和义务
6.1.1甲方保证对乙方的监管将按照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的规定执行。
6.1.2按合同及有关的规定检查乙方的组织机构是否正确地、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监督检修工作安全,并进行考核。
6.1.3审查乙方检修进度计划、审核乙方的月、季度统计报表,并提出考核意见。
6.1.4负责对乙方检修维护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措施、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6.1.5甲方保证接受已签署的合同的约束,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运营服务费。
6.1.6由于国家或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引起乙方处理成本发生变化时,按照协议服务费计算及支付方式执行,若现行处理工艺无法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水排放标准变化后的要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水质监测以进水在线监测和第三方监测为准,若超过双方约定的进水水质标准(参见本项目设计进水水质),如涉及(工业)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污水进入该污水处理厂,造成活性污泥中毒或死亡,进而影响系统处理效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及主管部门报告,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配合甲方向责任方追偿,同时应给予乙方培养活性污泥的合理恢复期,且不进入当期绩效考核。
6.1.7甲方负责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的技术改造,负责设备的大修、重置工作及费用。出现需要大修、重置的情况,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及主管部门报告,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后,确需大修、重置的,甲方组织该项维修(改造)。大修是指对设备大部分部件进行拆解,修复更换,修复后恢复设备的功能。其中,设备大修的界定标准为:预计单台(套)大修(或改造)费用大于同类同等级新设备价格30%的或设备定期需拆解由第三方进行维护的关键设备;设备重置的标准为:1)发生严重损坏且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2)预计单台(套)大修(或改造)费用大于同类同等级新设备价格60%的;3)超过规定的使用(折旧)年限的;4)未超过使用(折旧)年限,但技术条件差且无配件来源的或经修复以后频繁故障。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费修复。
6.1.8甲方保证对于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无故扣押或拖延,如果是收件方,将签署回执并注明收到时间。
6.1.9甲方负责项目建设期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
6.1.10甲方应明确乙方运行时产生的栅渣、沉砂及污泥等固体废物的处置点,因甲方未指定处置点,导致栅渣、沉砂及污泥等固体废物无法外运,对工艺系统造成影响或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一切处罚或损失由甲方负责,且甲方承担后续二次转运费。
6.1.11水处理厂涉及对资产主体应征收的税费由甲方支付,其他卫生费、税费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责任和义务
6.2.1乙方根据本项目合同要求及实际运营需要,组建运营团队,负责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无条件配合相关部门监管工作。
6.2.2乙方应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编制运行方案、检修维护大纲、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进行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及应急演练。
6.2.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促使其运营维护人员细心、勤勉、优质高效地完成环保设施专业的运行、检修维护工作,满足处理系统的安全、经济、稳定、可靠运行。
6.2.4乙方负责管理运营范围内设备的日常检修、节假日临修及突发性事件的检修(特殊情况下,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解决办法),精心组织检修维护,确保质量,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及规程。对检修维护时遇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及损失。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费修复。
6.2.5乙方应选派技术水平高、有实际经验、熟悉设备和系统的管理人员完成合同各项工作。
6.2.6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声或由于其设备检修方法的不当造成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2.7乙方应随时保持所管理运营范围内设备及区域卫生,在运营期间、维护期间坚持文明卫生,做到卫生清理及时。
6.2.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和设备,具有使用和保管的义务,工器具的丢失、人为损坏和因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赔偿。
6.2.9乙方运行时产生的栅渣、沉砂及污泥等固体废物,须运往甲方规定处置点处置。
6.2.10乙方在运行期间应遵守相关行业安全规定和要求并规范操作流程,运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2.11乙方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检验和定期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等项目,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的汇总、归档。乙方应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图纸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和整理,完善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保持水处理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按照甲方要求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甲方。
6.3 其他规定
6.3.1甲、乙双方保证因更名、合并、分立、撤销或权限变化时,甲、乙双方全部权利及义务均由负责本项目的新的机构享有和承担,双方及时变更合同。
6.3.2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果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合同的另一方,如果一方没有按照规定通知另一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6.3.3乙方的运营管理必须满足甲方的绩效考核要求,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
第七条 绩效考核
7.1管理运营期,甲方对本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周期为每年考核一次,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支付运营费用的依据。
7.2甲方每一运营年末或下一运营年前15天对运营单位进行考核,若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项目运营考核,视为项目运营通过考核,甲方全额支付管理运营服务费。
7.3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甲方按照以下标准按月度支付管理运营服务费:
⑴年度考核得分≥80分时,本年度内,按月全额支付运营费用。年度考核得分≥90分时,向主管部门推荐年度优先评优表彰名额。
⑵60≤年度考核得分<80分时,本年度内,每减少1分按扣减发生当月合同额的0.1%进行费用扣减,扣减费用计算公式为(80-X)×0.1%×A,式中X为考核得分,A为考核年度当月运营服务费。
⑶年度考核得分小于60分,需立即整改,整改后若考核得分仍然小于60分,则每减少1分按当月运营费用的0.15%进行费用扣减。
7.4每年度绩效考核后,因绩效考核导致运营费用减少,在下一年度逐月付款时扣除。
7.5考核周期内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奖励的,分别加3、2、1分。
绩效考核指标见附件1。
7.6 乙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5日内书面申请复核,甲方7日内组织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按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合同约定款项;如甲方未按上述条款办理,乙方有权提出合理要求,甲方应该说明正当理由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逾期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合同约定款项的,应在乙方催告后十日内足额付清;对欠付的款项,乙方保留追诉损失权利。若甲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款项累计超过玖拾日,乙方可书面提出退出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未付委托运营服务费和其他款项或未安排运营单位接管的,乙方有权无条件退出。
8.2因乙方自身原因达不到设计出水标准和工作标准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限期不能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3若乙方违规排放不达标污水,当月内首次发生的,扣减运营费用5万元;第二次发生的,扣减运营费用10万元(不包含第一次扣减的费用);发生两次以上的,当月运营费用不予支付。但进水水质指标大于或等于本合同第3.3.1(2)条规定的进水水质指标的情况除外。违规排放的认定标准,以环保部门认定为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争议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技术文件、规范、图纸保管和提供。
11.1.1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至少1套运行维护需要的有关图纸、资料、设备设施清单。
11.1.2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它文件退还甲方。
11.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曹县城投实业集团 乙方(公章):
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运营期绩效考核指标-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项目
| 考核细则 | 内容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材料 |
1 | 运行管理(30) | 生产计划 | 月度生产计划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生产组织有序(2分); 每月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并有详细会议记录(3分)。 | 5 | 有关文件、资料、记录台账、现场 |
2 | 操作规程 | 运行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熟悉掌握。 | 9 | ||
3 | 运行记录 | 运行记录真实,按时填写(2分) 各类设备运行状态记录完整准确(2分)。 | 4 | ||
4 | 运行调控 | 工艺调控有详细的记录,改进措施切实可行。 | 5 | ||
5 | 工艺分析 | 定期开展工艺运行分析,针对水质、电耗、药耗等生产数据变化情况开展分析。 | 4 | 资料 | |
自动监控 | 乙方要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5%以上。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及县环保部门,并立即进行维修。 | 3 | 有关文件、资料、记录台账、现场 | ||
6 | 设备管理(10分) | 设备 | 设备完好,外观整洁,螺栓齐全牢固,保养到位,电气设备符合安全等相关要求,附属设备工作正常,整机运行平稳可靠,仪器仪表准确灵敏,设备台账及维护、检修记录齐全。 | 10 | 设备检修、维护记录 |
7 |
安全管理 (20)
| 机构制度建设 |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1分); 有专职(兼职)安全员,职责明确(1分); 有安全巡查记录及隐患处理结果(1 分)。 | 3 | 机构、人员、职责文件,制度文件 |
8 | 现场安全管理 | 安全警示牌悬挂规范(2分); 制定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1分),审批、作业规范(2分)。 | 5 | 现场检查 | |
9 | 安全设备 | 灭火器、救生圈、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安全生产器具配备齐全,安全绳、气体检测防护设备(每少一项扣 1 分,共2分)。 | 2 | 现场检查 | |
10 | 现场操作 | 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无违章操作情况。 | 3 | 现场 | |
11 | 安全培训 | 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有学习记录(2分) | 2 | 培训、学习记录 | |
12 | 应急预案 | 编制火灾、触电、中毒、防汛、停电、水质水量突变、重要设备故障等预案,内容详实,每少一项扣0.5分(共1分); 每年组织演练,并有详细记录(1分)。 | 3 | 预案文本和演练记录 | |
13 | 安全问题 | 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 2 | 记录 | |
14 | 水质管理 (30)
| 水质达标 | 出水水质按方案设置的标准进行考核,以在线监测设备为准。进水水质严重超标(合同正文约定大于设计值 20%)和水量超标的情况除外。 | 15 | 水质检测记录 |
15 | 水质分析 | 进、出水水质取样、分析制度健全(2分);水质化验报表记录规范(3分) | 5 | 水质分析制度文本、化验设备、化验记录、岗位 | |
16 | 分析指标 | 按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水质检测,缺一项扣除2分,总计6分;按环保部门要求实现在线监测,上传数据(4分)。 | 10 | ||
17 | 厂容厂貌 (10)
| 宣传管理 | 有固定的宣传栏,内容充实。 | 2 | 现场 |
18 | 厂区室外环境 | 厂区绿化植物维护到位,环境优美;道路通畅、设施完好;车辆有固定场所且停放有序;厂区照明设施整齐完好,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现场 | |
19 | 室内卫生 | 室内地面、墙面整洁;垃圾定位置放,及时清运;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现场 | |
20 | 环境标示 | 重要构筑物、车间、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仓库、中控室、化验室、配电室、鼓风机房等有统一、整洁标示。 | 2 | 现场 | |
污泥处置 | 对产生的污泥规范收集、储存、处置,建立健全记录台账,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
| 2 | |||
合计 | 100 |
备注:考核周期内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奖励的,分别加3、2、1分,满分5分。
1.1 项目概况: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暂定为3万吨/日,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0+二沉池+粉炭吸附池及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
1.2 本项目运营范围: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暂定为3万吨/日。
1.3 运营维护内容
1.3.1 乙方负责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曹县水处理厂日常运营工作,保证出水水质及噪声、大气等环评要求指标达标,污泥处置依法合规。
1.3.2 乙方负责厂内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保证设备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1.3.3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3.4 《运营期绩效评价表》中约定的其他运营维护内容。
二、管理运营权、管理运营期及运营维护标准
2.1.管理运营权
2.1.1甲方依据本合同以管理运营的方式授予乙方在管理运营期内运营项目设施的权利,乙方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义务,即在管理运营期内,乙方负责按照谨慎运营惯例、适用法律和本合同规定运营、管理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满足绩效考核和环保标准,并向甲方收取管理运营服务费;按照提交的运营维护手册和维护计划对项目设施进行维护。
2.1.2双方在签订管理运营合同之后,双方拟定本项目移交清单,甲方按照移交清单将本项目所属设施正向移交给乙方,双方签订《移交备忘录》;乙方对所接收运营资产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保持运营资产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在管理运营期满时,乙方按照原移交清单将本项目所属设施反向移交给甲方。
2.1.3乙方在管理运营有效期内拥有项目的管理运营权,并应在管理运营期内自行承担约定的责任和风险。
2.2管理运营期
2.2.1曹县三干沟、富华河河道疏浚及附属设施项目二期-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管理运营期从双方签订《移交备忘录》,且项目环保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共 八 年。若在运营期内社会投资人以特许经营模式中标本项目,则委托运营期自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中标人进场之日(特许经营项目中标方进场后,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结清所有相关费用)止。
2.2.2本合同管理运营期期满结束时,甲方授予乙方的管理运营权终止。如乙方通过甲方依照本合同和适用法律所组织的各项审核,且经过甲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取得本项目新一轮管理运营权的优先权。
2.3运营维护标准
2.3.1项目设计水质
(1)项目设计进、出水水质如下表:
设计进、出水水质标准
水质项目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pH | F |
设计进水(mg/L) | ≤400 | ≤160 | ≤260 | ≤50 | ≤60 | ≤4 | 6-9 | 4 |
设计出水(mg/L) | ≤30 | ≤6 | ≤10 | ≤1.5(3) | ≤10(12) | ≤0.3 | 6-9 | 1.5 |
(2)进水水质超标的处理
(1)进水水质风险:任何一种进水主要水质指标(除pH)超过项目设计进水水质指标10%以内(不含10%),视为此种超标在污水处理厂正常处理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保证出水水质符合设计标准。。
(2)任何一种进水主要水质指标(除pH)超过项目设计进水水质指标10%(含10%)及pH指标超过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视为进水水质超标。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及主管部门报告。进水水质超标后,经乙方按照正常流程处理后,项目出水水质仍无法达标的或乙方采取减量处理、暂停处理污水的,乙方不承担出水不达标违约责任,运营服务费应按约定正常支付。由此带来的监管部门处罚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配合。
2.3.2污泥排放标准:按设计排放标准执行。对产生的污泥规范收集、储存、处置,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及排污许可证要求。污泥处置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三、运行维护管理要求
3.1乙方要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运。运行效果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排放标准要求。
3.2因需要改造、更新环保设施,或因环保设备维修需暂停环保设施运行,或因事故需停运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3.3乙方应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等能够反映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必要材料。
3.4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及县环保部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名称):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兹以以下内容参加该项目:
投标报价:运营期内运营服务费利润率 %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同时,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的实施。
2、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3、我们的投标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 90日历天 。
4、我们若未成为中标人,你单位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运营期内运营服务费利润率 % |
服务期限 | |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 |
备注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承诺书
招标人:
我公司收到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为运营期内运营服务费利润率 %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2.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90 日历天。
3.我公司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公司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5.我公司承诺该项投标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单 位: 邮 编: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招标人:
我公司愿针对本次 (项目名称)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职务: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岗位配置 | 职称 | 从业资格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岗位职务 | 学历 |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 |||||
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作期限 |
合同订立日期 | 备注 |
注: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评分办法,服务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注:偏离要包含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及采购合同条款的偏离声明,可在此表后另附。如无偏离请填“无”。 |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评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如有(按照评分办法中的要求提供)。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
致 (招标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报价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